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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起关于调整广东清远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模式的实施方案及政策解读

2026-05-28 10:10:00 来源:清远招考
【导语】©无忧考网从清远招考获悉,2026年起关于调整广东清远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模式的实施方案及政策解读,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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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部署,落实《清远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清市教〔2025〕12号),完善基于初中学考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机制,优化生源配置、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保障考生选择权、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清远教育发展实际,我局制定了《关于调整清远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模式的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远市教育局

  2026年4月23日

  关于调整清远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模式的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完善招生录取模式,建立健全基于学考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并推动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调整清远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模式的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落实国家和省“双减”工作决策部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调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模式,便于各层次考生更好地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高中学校,从而在高中阶段更好地挖掘学习潜力;合理分配高中阶段学校生源,充分发挥各校优势特色和优质教育资源,激发学校提升教学质量内驱力,推动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招生志愿模式

  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模式采用顺序志愿,中职(技工)学校(不含中职“3+4”中本贯通班)志愿模式采用平行志愿。

  三、录取批次

  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分4个批次。

  提前批次:自主招生;公办中职学校对接公办高校的“3+4”中本贯通班。

  第一批次:名额分配招生。

  第二批次:普通高中统一招生。

  第三批次:中职(技工)学校招生。

  四、普通高中梯队划分办法

  (一)中心城区(清城区、清新区,下同)。将市直公办高中、市直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清城区公办高中、清新区公办高中、民办高中公费班、民办高中普惠班、民办高中半费班分成四个梯队。各梯队学校具体名单另行公布。

  (二)英德市、连州市。将公办高中学校、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分成两个梯队,每个梯队包含的学校,由属地教育局研究制定。

  (三)其他县。原则上所属区域高中学校不再划分梯队,如个别县需要将属地高中学校分梯队录取,由属地教育局制定梯队划分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民办高中自费班不划定梯队。

  (五)公办高中具体的梯队数量,以及每所高中所在梯队情况,市教育局根据每年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五、志愿填报时间、类别及数量

  (一)志愿填报时间:中考成绩发布后。

  (二)志愿类别及数量:

  1.自主招生志愿,公办中职学校对接公办高校的“3+4”中本贯通班志愿。该类志愿在招生录取当年根据具体录取实施办法确定是否填报志愿及志愿数量。

  2.名额分配招生志愿。志愿数量由当年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确定。

  3.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志愿。志愿填报前,先划定每个梯队学校的投档控制线。中心城区考生根据划定的普通高中梯队,结合划定的各梯队投档控制线及个人成绩,填报各梯队学校志愿,考生最多可在4个梯队均填报志愿。民办高中自费生不划定具体梯队,考生在第二、第三、第四梯队均可填报。各梯队普通高中志愿数量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其他县,志愿填报规则与中心城区相同,其中民办高中自费生招生计划的志愿填报政策,由招生当年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确定。

  4.中职志愿。分三二分段和普通全日制志愿两类,每一类志愿的数量由招生当年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确定。

  六、投档规则

  按照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的顺序投档录取,前一个批次录取完毕,再进行下一个批次的录取。

  (一)提前批次:先投档录取自主招生,再投档录取公办中职学校对接公办高校的“3+4”中本贯通班。

  (二)第一批次:名额分配招生按照顺序志愿的规则进行投档录取。

  (三)第二批次:普通高中统一招生按照“梯队投档,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对于将普通高中划分梯队的中心城区及县(市、区),按照此规则,先投档录取第一梯队学校,该梯队学校录取完成后,再进行下一个梯队学校的投档录取。其他县,则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一次性完成在该区域招生的高中学校投档录取。

  (四)第三批次:中职(技工)学校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进行投档录取。

  七、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解读:

  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完善招生录取模式,建立健全基于学考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并推动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清远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模式的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落实国家和省“双减”工作决策部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调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模式,便于各层次考生更好地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高中学校,从而在高中阶段更好地挖掘学习潜力;合理分配高中阶段学校生源,充分发挥各校优势特色和优质教育资源,激发学校提升教学质量内驱力,推动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招生志愿模式

  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模式采用顺序志愿,中职(技工)学校(不含中职“3+4”中本贯通班)录取采用平行志愿。

  (解读:顺序志愿,即各普通高中录取时,将填报了该校第一志愿的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直到录满招生计划;如录取到填报了该校第一志愿的最后一名考生依旧没完成招生计划,则按照相同的规则,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用于录取第二志愿填报了该校的考生……以此类推。)

  三、录取批次

  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分4个批次。

  提前批次:自主招生;公办中职学校对接公办高校的“3+4”中本贯通班。

  (解读1:将自主招生和公办中职学校对接公办高校的“3+4”中本贯通班均放在提前批次招生,但自主招生优先于公办中职学校对接公办高校的“3+4”中本贯通班录取。)

  (解读2:自主招生对象为具有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的学生,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生特色类型招生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

  第一批次:名额分配招生。

  (解读:名额分配招生,即将优质普通高中学校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按照相关的政策规定直接分配至各初中学校,参与名额分配招生的学校及招生具体办法由市教育局另行制定。)

  第二批次:普通高中统一招生。

  第三批次:中职(技工)学校招生。

  四、普通高中梯队划分办法

  1.中心城区(清城区、清新区,下同)。将市直公办高中、市直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清城区公办高中、清新区公办高中、民办高中公费班、民办高中普惠班、民办高中半费班分成四个梯队。各梯队学校具体名单另行公布。

  (解读:对在中心城区招生的公办高中〈含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以及民办高中公费班、普惠班、半费班,下同〉,按照办学定位、特色优势、教学质量,并综合历年录取分数等一系列条件,将条件大体相当的公办高中分在同一个梯队,总共划分4个梯队。)

  2.英德市、连州市。将公办高中学校(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分成两个梯队,每个梯队包含的公办高中(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由属地教育局研究制定。

  (解读:英德市、连州市教育局可以参照市教育局对在中心城区招生的公办高中划分梯队的办法,将在本地招生的公办高中(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划分为2个梯队。)

  3.其他县。原则上所属区域高中学校不再划分梯队,如个别县需要将本县高中分梯队录取,由当地教育局制定梯队划分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解读:鉴于在其他县招生的公办高中数量较少,不适合再划分梯队。但各县可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研究在本地招生的公办高中是否划分梯队,并提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4.民办高中自费班不划定梯队。

  5.公办高中具体的梯队数量,以及每所高中所在梯队情况,市教育局根据每年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五、志愿填报时间、类别及数量

  1.志愿填报时间:中考成绩发布后。

  (解读:继续沿用过去中考志愿填报的时间,在中考成绩发布后组织考生填报志愿。)

  2.志愿类别及数量:

  (1)自主招生志愿,公办中职学校对接公办高校的“3+4”中本贯通班志愿。该类志愿在招生录取当年根据具体录取实施办法确定是否填报志愿及志愿数量。

  (解读:每年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将规定自主招生及中职“3+4”中本贯通班具体的志愿填报规则,若考生同时报考了自主招生和中职“3+4”中本贯通班,且均符合录取条件,将优先被自主招生录取。)

  (2)名额分配招生志愿。志愿数量由当年录取实施办法确定。

  (解读:对于参与名额分配招生的优质高中学校,其招生办法将在每年单独发布。)

  (3)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志愿。志愿填报前,先划定每个梯队学校的投档控制线。中心城区考生根据划定的普通高中梯队,结合划定的各梯队投档控制线及个人成绩,填报各梯队学校志愿,考生最多可在4个梯队均填报志愿。由于民办高中自费生不划定具体梯队,考生在第二、第三、第四梯队均可填报志愿。各梯队普通高中志愿数量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其他县,志愿填报规则与中心区域相同,其中民办高中自费生招生计划的志愿填报政策,由招生当年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确定。

  (解读1:由于顺序志愿的规则是各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首先录取填报了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填报了本校的考生,为避免考生因志愿顺序填报失误而出现“滑档”、“高分低录”等情况,将对每个梯队的学校划定一个投档控制线,只有分数在该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填报该梯队的学校志愿。例如:假设第一梯队有A、B、C、D四所学校,投档控制线划定为700分,则只有700分及以上的考生可以填报第一梯队学校。按照顺序志愿的录取规则,A、B、C、D四所学校在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时,录取的最低分均为700分,此时如未能完成招生计划,以上学校则需录取在第二志愿填报了以上四所学校的700分以上考生,此时若还有学校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则按照相同规则录取第三志愿填报了以上学校的700分以上考生……此时,通过划定投档控制线700分,避免部分考生出现“滑档”或“高分低录”)

  (解读2:由于公办高中划分了四个梯队,且每个梯队划定了投档控制线,只有在线上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梯队学校志愿,因此不同的成绩,可以填报的梯队是不同的。假如四个梯队的投档控制线分别为700分,630分,560分、500分,则700分以上〈含700分,下同〉的考生,在一、二、三、四梯队均可填报志愿,630-699分的考生则只能填报第二、三、四梯队学校志愿,560-629分的考生则只能填报第三、四梯队学校志愿,500-559分的考生则只能填报第四梯队学校志愿。)

  (解读3:民办高中自费生不划定具体梯队,考生在第二、第三、第四梯队填报志愿时,均可填报任何一所民办高中的自费生志愿,与公办高中一起按照顺序志愿的规则进行录取。个别民办高中也可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市招考办上报本校自费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由市招考办对外发布,以方便考生填报志愿。)

  (4)中职志愿。分三二分段和普通全日制志愿两类,每一类志愿的数量由招生当年的招录实施办法确定。

  (解读:中职〈含技工〉学校志愿继续沿用过去的模式,其中三二分段和普通全日制分开填报志愿,录取时,先录取三二分段考生,再录取普通全日制考生。)

  六、投档规则

  按照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的顺序投档录取,前一个批次录取完毕,再进行下一个批次的录取。

  1.提前批次:先投档录取自主招生,再投档录取公办中职学校对接公办高校的“3+4”中本贯通班。

  (解读:自主招生和公办中职学校对接公办高校的“3+4”中本贯通班虽均放在提前批次招生,但自主招生优先于公办中职学校对接公办高校的“3+4”中本贯通班录取。)

  2.第一批次:名额分配招生按照顺序志愿的规则进行投档录取。

  3.第二批次:普通高中统一招生按照“梯队投档,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对于将普通高中划分梯队的中心城区及英德市、连州市,按照此规则,先投档录取第一梯队学校,该梯队学校录取完成后,再进行下一个梯队学校的投档录取。其他县,则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一次性完成在该区域招生的高中学校投档录取。

  (解读1:“梯队投档,志愿优先,择优录取”中“梯队投档”,指的是在将普通高中划分了梯队的县〈市、区〉,如中心城区将普通高中划分为了4个梯队,录取时,须先完成第一次梯队学校的招生录取,然后才能继续依次对第二、第三、第四梯队学校开展招生录取。假设某考生在4个梯队均填报了志愿,且在第一梯队就被录取,则第二、三、四梯队的志愿自动作废;如在第一梯队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后,该考生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则重新按照该考生在第二梯队填报的志愿,与其他填报第二梯队学校志愿的考生一起按照顺序志愿的规则投档录取。)

  (解读2:“梯队投档,志愿优先,择优录取”中“志愿优先”,指各普通高中,在录取时,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了该校的考生,如此时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再将剩余招生计划用于录取第二志愿填报了该校的考生。)

  (解读3:“梯队投档,志愿优先,择优录取”中“择优录取”,指的是学校在录取每个志愿的考生时,均按照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A校招生计划为100个,第一志愿填报了该学校的考生为60个,第二志愿填报该学校的考生为90个,录取时,先按照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填报了A校的60名考生,此时该校还剩下40个招生计划,再将未被任何学校录取,且第二志愿填报了A校的90名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前40名的考生。)

  4.第三批次:中职(技工)学校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进行投档录取。

  七、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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