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成绩管理规定】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2025-07-04
2024-06-27
2023-09-20
2023-08-15
2022-09-02
2021-12-23
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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