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有关规定由各省招生办审定后加分出档;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
三、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费。我校收费标准是: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元/年)
湛江校区住宿费(元/年)
东莞校区住宿费(元/年)
教材费(元/年)
英语、应用心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生物医学工程
4730
根据住宿条件收取每人550-1400元/年不等
根据住宿条件收取每人750-1500元/年不等
每人每年预收500元,学生毕业时结算,多还少补。
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4180
其它专业
5280
四、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广东医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者,授予广东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