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文:45分-50分能紧扣“智慧”选材,并表现出智慧的“美丽”,材料精当,内容充实,感情表达真挚自然,结构严谨,细节生动,语言优美。
二类文:40分-44分能写一件和“智慧”相关的事,虽然“美丽”的特点不够突出,但材料具体,内容较充实,感情表达较真挚自然,结构合理,有细节描写,语言通顺。
三类文:30分-39分能写一件和“智慧”相关的事,但没有表现出“智慧”的美丽,并且材料杂乱,缺乏真情实感,结构一般,缺少细节描写,语言贫乏。
四类文:0分-29分材料与“智慧”没有关联,并且结构散乱,语病较多。
注:
1.总分评定前,根据书写情况好坏,适当给予奖惩,在上下3分范围内浮动,以满分为限。
2.总分评定后,错别字另行扣分。3个错别字扣一分,每篇扣满3分为止。
3.整篇作文抄袭试卷上的原文,或抄袭歌词以及其他可以确认无疑的现成文章,判为0分;抄袭篇幅超过70%,判10分以内。
4.文体不合要求,写成了议论文或说明文,不超过39分。
5.不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含所见所闻),文中无“我”,不超过44分。
6.出现真实校名人名,酌情(判定有意还是无意)扣1-3分。
7.字数不够,每50字扣1分,最多扣4分。作文篇幅300字以内的,得分不得超过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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