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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考考试说明作文评分标准

2015-12-17 13:47:00 来源:考试网
北京中考考试说明作文评分标准
项目 内容、表达(46分) 说明 书写(4分)
等级
符合题意 书写工整
一类卷 内容具体 标点正确
中心明确 错别字0-2个
50-43 条理清楚 以42分为基准分上下浮动 格式规范
结构合理 然后加书写项的得分
语言通顺
语病0-2处
赋分范围:46-39
比较符合题意 书写工整
二类卷 内容比较具体 标点大体正确
中心比较明确 错别字3-4个
42-37 条理比较清楚 以36分为基准分上下浮动 格式规范
结构比较合理 然后加书写项的得分
语言比较通顺
语病3-4处
赋分范围:33-38
基本符合题意 字迹不够清楚
三类卷 内容尚具体 标点错误较多
中心基本明确 错别字5-7个
36-30 条理基本清楚 以29分为基准分上下浮动 格式大体规范
结构基本完整 然后加书写项的得分
语言基本通顺
语病5-6处
赋分范围:26-32
不符合题意 字迹潦草
四类卷 内容空洞 难以辩论
中心不明确 标点错误很多
29-0 条理不清楚 以17分为基准分上下浮动 错别字8个以上
结构不完整 然后加书写项的得分 格式不规范
语言不通顺
语病7处以上
赋分范围:0-25
说明:1.字数不足600字,每少50字扣1分,最多扣3分。
    2.作文中职出现所瓣校名或师生姓名,从总得分中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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