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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2015-07-09 09:44:00 来源:考试网

  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10月17日至18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10 月17日

  上午: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8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6: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2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考生报考事项。考生于 7月20日至2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一)老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点击“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截止至8月13日。报名期间,考生可同时下载打印“报名表”留存报名信息。

  (二)新考生和异地转入我省的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还需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网上交费通知单”,再于7月28日至30日,携带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网上交费通知单、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按属地原则分别到省直、设区市及义乌市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另外,申请免试2个科目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于8月7日至1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交费。

 

  (三)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12日至1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考点设置在杭州市和宁波市(其中宁波市考点只限宁波辖区内的考生报名)。

 

  (四)在网上报名和交费时,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报名和交费信息(重点防止报错级别和专业、选错科目、传错照片、填错姓名和各种号码、未对应人员交费等情况)。如因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或交费错误,以及提交错误或虚假审查材料,导致信息联络、报名考试、制证领证、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须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只进行网上信息填报但未参加资格审查或未进行网上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五)有关“报考条件、获得证书条件、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收费标准、报名程序及流程图、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交费通知单、报考条件审查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具体报考事项见浙江人事考试网“考试文件”或“办事指南”栏目相关公示。

 

  三、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人员应认真审查考生的报考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收下报名表并盖章,同时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另外,对于申请免试的考生还应审查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符合条件的收下该证件复印件1份。最后,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在“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将其退回给报考人员。

 

  对于“报名表”上只显示《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要特别注意报考人员是否报错级别或是否符合免试条件。

 

  四、参考书目。教材征订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信义坊商街东200-1号;联系电话: 0571-88085976。

 

  五、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待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六、有关要求。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在报考资格审查中,审查人员要坚持原则和把握准确,防止违规审查和错审现象发生。要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努力为考生顺利报名和考试创造良好条件。同时要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考风考纪和考试安全管理工作,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和我省对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一)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上的流程与要求,如实填报“报名表”信息,同时上传经专用工具处理后的电子证件照(具体要求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报考人员须认真核对“报名表”上的信息、照片,以及报考的科目,务必在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

 

  (二)往年已参加过该考试的老考生(具体见网上报名表上的说明)在完成网上报名并点击“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截止至8月13日。同时,考生可下载打印“报名表”留存报名信息。老考生的报名信息在确认后不可更改,提醒考生在点击确认前务必认真核对。

 

  (三)新考生和异地转入我省的考生(具体见网上报名表上的说明),在打印“报名表”后,还须另行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然后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在杭的省部属(省直)单位和各市的报考人员,于7月 28日至30日按属地原则分别到省直、设区市及义乌市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现场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另外,申请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通过资格审查后必须于8月7日至1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交费。

 

  (四)相关提示。⑴省部属单位(省直)的定义,以及全省各审查点的联系电话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⑵省部属单位(省直)报考人员的审查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⑶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4)新考生在报考资格审查前,如发现报名信息有误的,可重新登陆报名系统修改报名信息,但修改后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且必须用最后一次打印的“报名表”参加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后就不得再作更改。报名序号也必须以最后“报名表”显示的为准。否则,发生差错后果由考生自负。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取得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1996年8月26日之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 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三)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该项考试。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报考依据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事部、建设部[1998]8号)。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题型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其它3个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回收,其它3个科目考试题本可做草稿纸。

 

  三、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4〕253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每人50元,其它3个科目为每人每科4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附件

  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工 作 安 排
7月8日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7月20日至29日 网络报名(其中老考生可同时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截止至8月13日)
7月28日至30日 省直、各市及义乌市组织报考条件审查
7月31日前 各市报考资格审查部门(单位)将审查资料送当地人事考试办
8月5日前 各市人事考试办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在网报后台进行确认
8月7日至13日 通过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新考生和异地转入考生)进行网上交费
10月12日至16日 考生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10月17日至18日 考试
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下达合格线 公布考试成绩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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