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学院以其优异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先后荣获“枣庄市突出贡献单位”、“山东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省级“花园式单位”;连续11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14次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和全国学联授予“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称号,连续14年保持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
科类
层次
学制
招生
人数
招生范围
报名时间
地点
技能测试
时间、地点
测试科目
舞蹈学
艺术文
本科
四年
40
山东省
2月3-4日在枣庄学院北校区体育馆报名
2月5日8:00在音乐楼舞蹈房开始测试(具体时间根据报名人数进行安排)
1、基本功
2、舞蹈作品表演(时间不超过4分钟)
3、舞蹈即兴表演
音乐学
艺术文
本科
四年
120
山东省
2月3-5日在枣庄学院北校区体育馆报名
2月6日9:00在音乐楼演播厅开始测试(具体时间根据报名人数进行安排)
1、视唱
2、主项
3、副项
艺术
设计
艺术文
本科
四年
60
山东省
根据鲁招委〔2008〕12号文件《关于2009年山东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全省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的通知》要求,实行全省统考,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美术学
艺术文
本科
四年
60
山东省
说明:1、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2、考生考试所需文具和服装、乐器自备,钢琴由学校提供。3、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在2月6日—2月8日期间可电话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632—6172678。
二、报名程序: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费收缴——报名登记注册、打印《专业准考证》——考生校对《专业准考证》信息——在《专业准考证》加盖印章——发放准考证,报名处存《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费收据、《专业准考证》存根。
三、考生须知
1. 请全体考生务必注意临时通知,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2.音乐学专业视唱试题采用五线谱和简谱两种形式,考生任选一种。
3.考生凭县区报考证、学校准考证、身份证(三个原件缺一不可)进行技能测试。
4.音乐学专业技能测试:声乐、键盘(钢琴或手风琴)、器乐(中、西乐器)、舞蹈,考生自选其中两项为主、副项;主项非声乐的考生副项必须是声乐。
5.技能考试钢琴伴奏人员由学校统一安排。如需放录音带,应事先做好一切准备,不得拖延考试时间。
四、合格证发放:学校根据本科招生计划和专业考试成绩,以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名单,并将《2009年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发给考生。
五、录取原则:从投档考生中按专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名次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学费标准:学费按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取。
七、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考试地址:枣庄学院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
邮编:277160
招生办电话:0632—3786721 3786037 6172678 6136333
E_mail:zsb@uzz.edu.cn
网址:http://www.uzz.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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