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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政法干警考试培养模式及培养专业方向

2014-09-01 13:15:00 来源:考试网
山东警察学院试点班,采取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培养模式,培养方向为公安业务方向,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公安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山东政法学院试点班,采取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培养模式。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培养专业(方向)为教育学专业(矫正教育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山东政法学院培养专业(方向)为法学专业(司法行政方向)、监狱学专业,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监狱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试点班,采取专科教育的培养模式,培养方向为法律事务、社区矫正和司法警务方向,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司法所或基层监狱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点击查看:2014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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