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条件:除部分专业对报考条件、报考程序有特殊限制外,其余专业均面向社会开考,凡有志于学习专业知识、为祖国建设效力的公民均可报考。对报考对象、报考程序限制的专业及限制规定详见报考简章,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
三、报名日期:银行现场报名为2012年9月2日—4日。自8月20日起同时开通电话报名和网上报名,报名电话为16866001,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95559.com.cn(网上报名流程可进入宁波自考网查看),网上报名截止到9月4日;电话报名截止日期9月2日16:00时前,电话报名者必须在48小时后再次拨打16866001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可拨打自考服务热线1605001咨询具体事宜)。
四、报名手续:首考生(第报考者)凭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二吋浅蓝色背景证件照壹张报名,并详实填写浙江省自学考试登记表(兼交行借记卡申请表)。续考生(老考生)凭《准考证》(即交行借记卡)报名,并详实填写浙江省自学考试课程报考卡(采用电话报名、网上报名的续考生不再填写报考卡,按电话语音提示或网页提示进行操作即可)。(报考简章详见报名网点张贴公告或宁波自考网http://nbzk.nbedu.net.cn,也可通过1605001咨询。)
续考生报名前必须在交行借记卡(即准考证)内存足资金,报考费和教材款均以此卡结算。欲购教材者必须在报名时预订(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教材除外),未预订者不再供应教材
五、转免考办理:9月2日—4日县考试中心自考办公室(教育园区内)
咨询电话:65722800,联系人:励老师
象山县教育局考试中心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