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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辽宁大连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2012-05-30 14:00:00 来源:考试网

  为积极推进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建设,规范招生工作管理,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录取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大连工业大学(DalianPolytechnicUniversity)

  主校区校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金州校区校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城南路15号

  办学地点:本科专业在主校区办学;高职专科专业除“服装表演(空中乘务方向)”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外,其余专业均在金州校区办学。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六年;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03885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34245平方米,专任教师93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375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6934.84万元,图书102.04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我校英语(商务英语方向)、日语(商务日语方向)、对外汉语等本科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强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网络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生物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等本科专业新生入校后的外语教学为英语;其余本科专业考生的外语语种不限。商务英语等高职专科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余高职专科专业新生入校后的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报考英语(商务英语方向)、日语(商务日语方向)等两个本科专业(方向)及商务英语高职专科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无口试成绩者不予录取;上述专业在录取时均制定英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工业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校根据辽宁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一)我校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1、普通本科

  ⑴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源与照明、英语(商务英语方向)、日语(商务日语方向)等专业为4800元/年·人;

  ⑵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强化)专业为4600元/年·人;

  ⑶化学工程与工艺、印刷工程、材料化学等专业为4000元/年·人;

  ⑷应用化学、轻化工程等专业为3800元/年·人;

  ⑸对外汉语专业为3500元/年·人;

  ⑹其余普通本科专业为4200元/年·人;

  ⑺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为38000元/年·人;

  ⑻其余艺术类普通本科专业为10000元/年·人。

  2、高职专科

  ⑴软件技术、商务日语、数控技术等专业为4500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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