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房地产评估师>导航 > 最新信息 >黑龙江

2012年黑龙江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注意事项

2012-05-10 16:43:00 来源:考试网
2012年黑龙江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四)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详情查看:关于2012黑龙江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房地产评估师黑龙江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考试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
excel excel 星座运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