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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公示不少于10天

2012-04-26 10:37:00 来源:天府早报
25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各校所推荐的保送学生的名单需在校园显要位置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才能逐级上报进行评定。具有保送资格且高校测试合格的学生,须于2012年4月5日前,填报《四川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志愿表》,被两所及以上高校测试合格的学生只能选填一所高校志愿。

  拟录取的保送生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审核后,高校将在4月20日—30日签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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