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基层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闽教办基〔2024〕8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10号)、《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漳教规〔2024〕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制定漳州高新区教育局关于公布2024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新生招生指导意见的通知,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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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漳州高新区2024年秋季小学幼儿园新生招生指导意见》(漳高教〔2024〕16号)
附件2:《漳州高新区2024年秋季初中新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漳高教〔2024〕1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